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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09-03-12)

直到200811月他們又打來要求暫停,不然要繳月費!

因為工作及居住距離的因素,特此去台北辨理不大方便,

所以我一直沒理會他們,期間一再來電催促繳費,

因為我印象中上回辨理暫停時承辨人員說我還剩二個月的會籍,

到了今年二月他們催繳的月費已超出了二個月的月費,

要我繳交4864 (我簽約是一個月繳1488),

我實在想不透為什麼會這樣?

沒想到在今年2月初開始傳簡訊說要用法院強制支付令來強制我付費,

而且支付月費已高達6552元,

我心想不是剩二個月嗎? 怎麼會那麼多? 而且還愈來愈多~

因為有太多的疑問了,而且我想這樣下去不是辨法,

直到3/12日我決定親自去解決這件事,

當我達到該天母健身房時,

是一位英文名為AmmendaSandy(簡XX)二位招呼,

我一開始就向她們說明我的用意是要來繳清月費並終止合約,

她向我要了身份證字號,查到我積欠月費是8040,

我問她為何如此多? 比他們法務部簡訊通知的要多的多,

她說因為你沒有辨理暫停,所以月費會一直累積下去,

我說可是我合約只剩二個月,積欠頂多二個月不是嗎?

她說沒有辨暫停就會這樣,

我問說: 難道合約還會自己續約的嗎?

她很不耐煩的回答,合約就這樣寫的! 我說是嗎?

於是他就拿一份非合約的聲明稿,

當中寫說合約須辨理終止合約才正式結束,

於是她算給我看說: 一個月是1488,現金繳要再加200元,五個月就8040,

(我想人家都是刷卡要多繳,你們這樣吃錢我還頭一次看到)

我問她說: 我以前好像沒有簽過這張吔?

她感到可笑的回我: 不可能! 我們很久以前就是這樣了!

我看了該內容,實在不知所謂,於是我想帶回去問問別人,

我就在上頭寫字,假裝記事帶回去,

他們立刻硬搶回去說:這很貴的!而且不能給客戶帶回去!

(他們如此強硬我又能如何,雖我很想拿著拔腿就跑,但又如何呢?)

我呆木了一會,我當時真的感到很無助、很無力及很心寒,

(我們消費者對於這些合約條文真的很無力,一個閃失就是錢包失血)

於是我也只能花錢消災了,

誰叫自己愛跑到這來做什麼昂貴的運動,又剛好遇到可怕的加州健身房,

我拿出錢並表示我要繳清8040元的月費,

並要求說:我一定要看到合約終止,

當時他們也允諾我可以,

(當時的我也只能乖乖的繳錢並無助的相信她們,希望這惡夢就這樣結束吧~)

繳清後,他們接著給了我8040元收據,

她們便開始打電話詢問法務部終止會籍的事宜,

當他們在詢問時是說說笑笑的,完全不像在問終止的事宜,

就在她們的笑聲中,我只能以惝忒不安的心期望這一切就這樣結束吧~

過了數分鐘,他們掛上電話後,

Ammenda以似笑不笑的表情,跟我說:我要再收七千多的提前終止費,我看妳還是辨暫停吧!可是暫停要在十號之前完成,目前已經十二號了,所以不是要繳七千元提前終止費,就是要再多繳這個月的月費,才可以辨暫停!

(她當時的嘴臉實在令人厭惡,那種感覺就像從來沒有那麼討厭那個人的那種感覺,有種一輩子也難以抹去的厭惡)

我心想:"你們是吸血鬼嗎?一直無止盡的要人家繳錢,我真的好無助、好無助、好無助,為什麼你們要這樣對我?"

(此時的我已經為之氣結,我真的難以想像他們是這樣對待消費者,對待一般善

 良的人們,為什麼消費者如此的軟弱無助~)

我無力的說:什麼提前終止? 我合約應該只有剩二個月,我完全沒有使用這二個月,還要我繳錢,這已經大大有問題了,還跟我說終止會籍就是要繳完這五個月積欠的月費,繳清才可以辨終止,好!現在我已經繳了這五個月的月費了,我的合約期間也結束了,現在還要求我要繳提前終止費,這樣說的過嗎?你們應該要再問清楚!這絕對是有問題的!

他們說: 我們已經為了你打三通電話了!

(說的是一付了不起的口氣,難道這是妳們能為消費者所作的最大努力嗎?)

他們又接著說: 在電腦上顯示你的會籍到2011年,所以是提前終止!

(說的是理直氣壯的,表現一個蠻不在乎的態度,一付就是我一定要接受她的提議:付少一點錢或多一點錢,唉!)

我說:這絕不可能,我不可能還有三年的會籍時間,我絕不可能簽四年的合約,我要看合約來對質!

他們回答說:合約在桃園,調合約來要三個月,目前店內人手不足,可能要更久(一付不想理我的樣子,我心想即使我提出要求,你們可能也不會真的去做,只會要我一直付錢、付錢、付錢!我真的拿他們沒輒)

他們還好心建議說: 我看那你就繼續暫停好了!這樣就不用付那麼多了!

(聽在我耳裏簡直是痛苦不已,又要我再把問題埋起來,等一年過了,那知我的會籍會不會變成一萬年,想到這裡不禁為之顫慄)

這根本是無限上綱,一而再又再而三的要我們付錢,

在沒繳完錢之前都沒提這件事,然後跟我說繳完就可以辨終止啊!

當我這傻傻消費者相信她們後,

又跟我說要加收提前終止費,真的嗎?我可以相信妳們嗎?我要相信妳們嗎?

(每次我一想到這處都氣到咬牙~

我問他們如果我沒有繳月費可以上去運動嗎?

他們也說不行!我沒有去使用,卻要我付錢,

而且只要我沒有終止合約,即使合約到期仍要繳月費,

難道會籍還會自動增加嗎?這合理嗎?

付完莫須有的積欠月費,才可以辨終止!

不能進去運動,為什麼要付錢?到底是為什麼要付錢?

我明明一年的合約,為何已經期滿我還要付提前終止費,

什麼都要錢。錢。錢~

這和詐騙集團的行為有何不同呢?

當我要看合約時,他們也不大願意讓我看!

還一付"看也沒用啦!要繳就是要繳"的樣子,

我真的對天母加州這間店,以及這二位女店員感到心寒、失望、畏懼,

為什麼二個女孩如此尖酸刻薄?

二個女生年紀輕輕,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嘴臉?

實在讓人難過!當時我並沒有用駡人的方法表達不滿,

我就事論事,態度平常,為什麼她們要這樣對待我?

讓我感覺像是我欠她們錢似,我才是消費者吧!

難道因為妳們的一句話我就要付錢嗎?

當我想要解決問題時,為什麼我要忍受你們不合理的要求?

當我願意付錢了事時,為什麼我要忍受你們言語上的欺騙?

當我覺得無助離去時,為什麼我要忍受你們背後的嘲笑?

我選擇離去~我真的不知如何是好!

我選擇離去~我真的感覺不到她們要幫我解決問題!

我只好離去!我不得不離去~

回去的一路上,整腦子都是為什麼、不安、怎麼辨、如何是好!

我想了好多方式帶著悔恨,我找不到方法去面對問題,

 

看妳們每天一大杯一大杯星巴客在喝,

我當真是心寒不已,

有種這個社會沒有誠信存在的絕望!

為什麼好的初衷,卻變成詐騙之實呢?

天母加州健身房是以運動之名,行詐騙之實的集團!

當天我是整夜以擔心、害怕、懊惱的口語喃喃而眠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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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oyeny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